主题分类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4-00036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文 号 | 淮农发〔2024〕79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30 | ||
文 号 | 淮农发〔2024〕79号 | 公开日期 | 2024-08-3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下达农业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淮阴区、淮安区、洪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农业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4〕81号),现下达农业专项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项目代码:10000013Z135060000070)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具体金额见附件1),请按照《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7号)规定的用途安排使用,中央资金列“213农林水支出”科目,省级资金列“2120814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
请严格按照《关于调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农〔2024〕50号)和《关于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报账拨付工作的通知》(苏财农〔2023〕79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省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确保以区为单位,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每亩不低于3000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每亩不低于2350元。要进一步优化报账审核流程,加快资金拨付,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报账进度,切实加强财政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另外,同步转下达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江苏省农业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汇总表》(见附件2),请根据中央和省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要求,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和项目建设顺利进行。
附件:1.2024年中央基建投资资金和省级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分配表
2.江苏省农业专项2024年第一批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汇总表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