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农村土地仲裁庭开进湖北恩施
发布时间:2026-05-20 08:19   字体:【 】   来源: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当前,正值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工作稳步推进的关键时期,依法妥善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对仲裁员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2026年5月9日,农业农村部干部管理学院举办的“2026年农村土地仲裁员培训班(第一期)”在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开班。金湖县农村土地仲裁委作为受邀代表,在培训班上进行了一场“要求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纠纷案”的模拟庭审,完整呈现了仲裁庭审全流程。这是该委成立后首次将仲裁庭开进县域之外,成为金湖仲裁经验走向更广平台的又一突破。

模拟庭审结束后,学员们围绕典型案例分组讨论、研讨分析,借鉴金湖在庭审程序、证据质证、依法裁决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切实提升依法办案能力。这场庭审旨在引导学员准确把握新增职能和受案范围,严格遵循立法原意,准确适用法律,切实依法裁判,确保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从法庭上的示范到全国范围内的推广,金湖仲裁的底气来自多年的深耕。金湖县农村土地仲裁庭自2019年11月运行以来,始终秉持依法高效处置纠纷,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宗旨。高标准建成“四同步”科技法庭,持续规范庭审程序、用语和着装,严格遵循举证、质证等要求查清事实、确定责任、明辨是非,做到形象公正、程序公正、实体公正。202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施行后,该委率先适用新法,审结了全国农村土地仲裁第一起“确认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纠纷案,为类案裁判提供了先行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