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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88/2025-00009 发布机构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淮农办发〔2024〕36号 公开日期 2024-11-08
文  号 淮农办发〔2024〕36号 公开日期 2024-11-08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淮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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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淮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根据局监督体系建设试点有关要求,制定《淮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希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7日




淮安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监督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共淮安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淮安市联动开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要点的通知》以及我局监督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对我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全过程、全节点监督,有效防范和化解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过程中的各类风险和问题,现制定专项监督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是国家重要的强农惠农政策之一,涉及面宽、资金量大、机具品目繁杂、监管环节多、廉政风险点高、社会关注度广。利用开展监督体系建设试点工作有利契机,积极探索开展专项监督,通过党内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职能处室单位融合联动的监督模式,发挥各领域监督监管力量协同作用,健全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廉洁、高效、规范实施,切实维护资金安全、干部安全。

    二、工作任务

    (一)构建监督框架。在局党委“两横两纵一支点”监督总体架构下,开展全面监督、派驻监督、行业监督和社会监督,构建“3233”监督体系。第一个“3”即由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县区购机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县区主管部门党委三方,建立起三级监督体系,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实施全方位监督监管。“2”即由市纪委监委和派驻第十六纪检组,加强与联系的监督检查室与派驻纪检监察组联动,开展派驻监督。第二个“3”即局机关党委牵头,联合局农机行业发展处、局财务审计处等组成专项监督工作组,围绕重要环节开展专项检查和联合督查。第三个“3”即充分发挥社会各方监督力量,对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进行社会监督。

    (二)明确监督主体。坚持全面监督、专项监督、部门监督和社会监督协同联动,对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全过程、全方位监管,突出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管工作。相关处室、单位监督职责具体如下:

    一是局机关党委负责监督农机行发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及领导班子成员履责情况,重点监督农机行业发展处加强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廉政警示教育活动等情况。

    二是局农机行发处负责监管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工作,重点监督补贴操作流程、异常情形、信息公示和限时办理等关键领域与重点环节。

    三是局财审处负责监督补贴资金的下达、绩效评价、资金使用过程中监督检查和审计意见建议的整改落实。

    四是派驻纪检组负责日常监督工作,根据岗位职责和权限,重点结合农机购置补贴日常工作、巡视巡察、信访举报等反映的突出问题,把握监督重点。

    五是充分发挥各级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强化阳光信访、12345等平台对接联系,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响应,认真办理,按时办结。

    (三)明确监督对象。根据省购机补贴政策文件规定,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为补贴实施工作的责任主体和操作主体。本次监督对象主要为全市范围内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中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购机户、管理部门等相关人员,在经销、申请、受理、核验等实施过程进行全面监督。重点对管理人员廉政建设及反腐败斗争行为、是否严格按操作流程规范操作、对异常情形是否及时核查和上报、多方人员共同勾结骗补套补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监督。

    (四)细化监督内容

    1、购机户:重点监督其购机目的合理性、购机行为真实性、申请资料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等。

    2、产销企业:重点监督其组织参与以小套大、以次充好、虚购报补、重复报补,以及提供不实申请资料、虚开发票等骗补套补违法违规行为。

    3、管理部门人员:一是在办补过程是是否存在吃拿卡要、优亲厚友、收受贿赂、参与骗套补贴等廉政问题;二是是否严格按操作流程,在规定时限内不折不扣实施办补;三是是否及时对短期内大批量购买、单人多台套、同人连年购置同类产品等异常情形及时进行核查和上报;四是其他参与购机户、产销企业串通骗补套补等行为。

    (五)明确监督方式

    1、建立多主体监督机制。一是局党委联合纪检组织密安全网,通过党纪学习、警示教育、不定期督查等方式,切实加强对县乡主管部门有关人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统筹,筑牢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廉洁风险防线。二是局机关党委、局农机行业发展处、局财审处围绕各自职责,对购机补贴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督促整改到位。

    2、加大社会监督力度。一是公开政策信息,在政府网站、经销点、县乡办理点等场所详细公布补贴政策(包括补贴对象、范围、标准、程序、申请材料、受理单位、办理时限、咨询电话等)、申请流程等信息,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二是公示补贴对象,将本村或本乡镇的补贴对象、补贴金额等信息在公示栏进行公开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的现场监督。三是畅通举报渠道,设立咨询举报电话、邮箱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对涉农补贴中的违规行为进行举报。四是接受媒体监督,鼓励新闻媒体对涉农补贴的发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报道,发挥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及时曝光存在的问题,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开展补贴操作流程监督。一是按规定进行补贴受理,强化补贴对象身份和资料核实、在2个工作日内做到应受尽受,不违规受理;二是按制度进行机具核验,严格按照《补贴机具核验工作要点》进行核验;三是按要求开展县级核查,对照补贴管理系统逐一核查补贴资料,发现有误作退回处理;四是有效公示,对拟补贴人员进行公示,确保公示无异议后,再上报相关数据。五是规范发放方式,采用“一卡通”等直接发放到农户个人账户的方式,减少资金发放的中间环节,降低资金被截留、挪用的风险。

    4、运用信息化平台监督。一是充分运用购机补贴管理系统平台,对补贴资金的申报、审核、发放等环节进行全程信息化管理,实现数据的实时监控和跟踪。通过系统可以及时发现异常数据和违规操作,提高监督的效率和准确性。二是开展大数据分析比对信息共享机制,对涉农补贴数据与其他相关数据进行分析比对,排查可能存在的骗取虚报补贴问题线索。

    三、实施步骤

    (1)启动宣传阶段(2024年9月)

研究制定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领域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启动专项监督工作,确保组织有序、落实有力。

    (2)监督实施阶段(2024年10月)

根据监督内容,局农机行发处对全市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工作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局党委组织专班,不定期对县乡补贴工作开展监督检查,查找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策略措施。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11月-12月)

    切实发挥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专项监督工作成效,对监督工作开展阶段性评估,总结提炼经验做法,形成具有淮安特色的监督模式,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规范廉洁高效实施。

    四、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专项监督工作在市农业农村局党委领导下开展,各县区主管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思想认识,强化专项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到监督到位不缺位,配合有序不越位,全力保障专项监督工作顺利开展。

    (2)全程监督检查。围绕各项管理责任的落实,对自查、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工作台账,并对专项监督工作进行全过程跟踪督办,对监督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得力、责任不落实的,提请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3)确保监督实效。定期开展购机补贴工作联合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交办,跟踪整改。对有关重大问题或重要线索形成问题清单,督促闭环整改,通过实行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形成监督合力。在日常监管中总结经验,交流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确保监督工作出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