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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88/2024-00021 发布机构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淮农发﹝2024﹞66号 公开日期 2024-07-17
文  号 淮农发﹝2024﹞66号 公开日期 2024-07-17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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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 年)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7月16日




全市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市有关文件和省农业农村厅《全省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等要求,结合我市农业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安全生产部署要求,扎实推进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坚持小切口、抓关键,突出重点、补齐短板,标本兼治、提质增效,提高农业生产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意识,增强农业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保障能力,坚决防范遏制农业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农业安全生产持续保持平稳向好态势。

    二、主要任务

    (一)全面加强内河渔业船舶安全生产

    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要求,厘清监管职责边界,明确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渔业船舶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强化渔民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意识,切实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投入到位、安全教育培训到位、安全装备配备到位、救援措施落实到位。

    2、强化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重心下沉,坚持分级管控、分类实施、属地管理,坚持源头防范、系统治理、专项整治相结合,定期开展渔业船舶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及管控,增强渔业船舶安全防范治理能力。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汲取对渔业船舶安全生产“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

    3、开展渔业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专项治理。注重宣传引导,结合渔业船舶年度检验、渔民安全培训等事项,加强对渔业船舶安全设备配备及使用情况反面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加强排查摸底,对全市所有在册渔业船舶进行逐一排查,摸清安全设备配备情况底数。推进隐患整改,督促渔业船舶(船东)履行主体责任,配备渔业船舶安全设备,渔业船舶(船东)配备困难的,由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兜底配备。强化执法监督,对于初次发现者,给予现场安全教育,并督促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或多次救生设备使用不规范的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重进行立案查处。

    4、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涉渔“三无”船舶非法捕捞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临时停靠点水域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认真做好重大活动、节假日和岁末年初等关键时点的渔业船舶安全督导检查,全面排查、整改渔业船舶安全隐患。

    5、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加强基层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强化培训教育,提升基层渔业船舶安全监管执法人员能力。争取各级保障安全投入,加强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提高安全生产监控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加强与气象、水利、海事等部门合作,建立健全应急联动机制。积极开展渔业船舶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和安全生产专题培训,建立健全培训机制,确保培训质量。支持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中的重要作用。

    (二)切实加强农业机械安全生产

    1、加强农机安全风险隐患源头全过程管控。把好农机鉴定、推广的安全性能关,完善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健全农机报废补偿制度,加强农机维修服务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安全管理专业化水平。强化检查督导,进一步巩固提升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安全检验、驾驶人考试水平,巩固集中登记检验工作模式,保持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率、检验率稳定在90%以上的高位水平。鼓励各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开展农机检测检验等服务。

    2、推进农业机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深入推进全机具、全人员、全天候、全覆盖“四全”监管,摸排农机安全监管底数,对机具、人员、场所、经营服务单位等信息全面完整动态掌握。落实农机安全属地责任,充分利用网格化监管平台,全面摸清农机经营服务单位风险隐患底数,重点对农机服务组织、烘干场所、维修网点等加强摸排,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置农机安全隐患,实现实时报送、闭环处置风险隐患。落实农机安全主体责任,健全重大事故隐患常态化自查自改机制。2024年底前全面摸清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底数,2025年底前全面掌握农机经营服务单位风险隐患底数, 2026年底前形成全覆盖常态化的隐患排查整治机制,实现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

    3、提升农业机械安全监管效能。深入开展“铁牛卫士”执法行动,结合“春耕”“三夏”“三秋”等重要农时节点,开展系列农机执法和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执法频次和力度,坚决打击无牌行驶、无证驾驶、未经检验“两无一未”等违法行为,引导和规范农机手依法用机。加强农机安全执法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积极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农机行政检查。加强农机执法人员专业培训和实践锻炼,开展常态化组织执法交叉互查、执法现场观摩、优秀执法案卷评比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执法工作规范化水平。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积极探索“信息化+智慧执法+信用监管”等执法方式,提高监管执法工作效能。

    4、强化农业机械安全文化建设引领。加强农机安全文化建设,坚持面向农村,面向农民,深入开展“田野蒲公英”农机安全宣教普法活动。持续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指导各地建立农机安全宣教普法志愿者队伍,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系列农机安全宣教普法活动。积极开发、应用微视频、微电影等农机安全普法作品,推广应用“扫一扫 更安全”二维码普法平台,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风险意识,自觉主动拒绝农机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广泛开展农机安全宣讲和职业技能安全培训,提升农机经营服务单位负责人、新农人等安全生产意识。积极宣传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动态,及时报道农机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各地典型经验做法,强化示范引领作用。通过三年时间,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氛围更加浓厚。

    5、组织农业机械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整治。加强农机经营服务单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打击违法用机用人等问题。加强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安全使用管理,打击无号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以及存在安全防护装置与安全标志缺失等安全隐患的农业机械投入使用等行为;打击拖拉机运输机组违法载人、超载、超限、超速等行为;打击非法拼装、改装等导致不符合农业机械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农业机械投入使用等行为;打击未持有合法有效证件驾驶操作拖拉机或联合收割机,酒后、服用违禁药品等操作农业机械行为。推进粮食产地烘干场所用电用油用气、消防、作业值班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安全培训全覆盖;对粮食产地烘干场所人员在现场吸烟或者使用明火,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识缺失、通风不良,有限空间内作业使用非安全电器等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三)统筹抓好行业系统其他安全生产工作

    1、农药安全生产。加强农药生产企业安全风险管控,督促企业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强化应急管理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常态化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对发现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闭环销号。规范农药经营行为,严格执行禁限用农药管控措施,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药、超范围经营、不遵守安全间隔期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组织“科学用药进万家”活动,强化科学安全用药培训和指导服务,提高种植户用药水平。

    2、畜牧兽医安全生产。聚焦畜禽屠宰企业液氨贮存使用、兽药行业危险化学品管理、饲料行业粉尘防爆以及畜禽养殖场、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场、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持续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以生产许可准入、生猪屠宰及兽药GMP 实施、标准化建设、生态健康养殖示范创建等为抓手,推动畜牧兽医企业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断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技术工艺和装备水平。

    3、农村能源安全生产。加强农村沼气设施分类管理,对在用的沼气工程、户用沼气强化维护管理,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沼气设施加大报废处置力度。加强沼气工程设施利用、沼气设施报废处置及秸秆收储利用等安全生产管理和检查排查整治工作,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按照“谁拥有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整改责任主体与责任人,建立整改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指导农民合作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消除安全隐患,把安全生产教育纳入县乡辅导员、农民合作社理事长及业务骨干培训内容。指导各地对发生安全生产和质量安全事故的家庭农场,建立不良记录档案,作为家庭农场名录系统信息的补充信息,对发生重大事故的省级示范家庭农场建议取消省级称号。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休闲农业经营主体安全生产指导。

    5、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深入总结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有效经验,完善农兽药残留全链条治理机制,实施豇豆、“两鱼”等重点品种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防范和监测,加强“三前”收储运环节风险管控,建立收储运经营主体名录,落实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加大畜禽、水产品出证普及力度,强化重点品种产地准出管理。实施农产品“三品一标”四大行动,大力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提升农产品本质安全水平。

    6、内部安全管理。加强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各办公场所、实验室、库房安全生产及消防管理,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负荷用电和乱拉乱接现象,对消防等各类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全面及时检修维护。加强供电、供气、供水等重要设施设备,以及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危险品、微生物菌毒种等检查。加强出租场所管理,明确承租方安全责任。其他领域要根据各自特点,加大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确保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火灾防控形势的稳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处室及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农业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相关工作。各县区(园区)局、各处室及单位要提高站位、高度重视,坚持业务工作与安全生产同部署、同推进,进一步细化任务分工,完善动态研判、信息填报、警示通报等机制,推动重点任务落细落实。

    (二)加大安全投入。各县区(园区)局要加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人力、物力和资金投入,在人员配置、车辆调度、经费安排上予以充分保障,确保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顺利开展。各县区(园区)局、各处室及单位要督促农业生产经营单位强化安全工作投入,聚焦农业安全风险隐患加强统筹规划、落实整治资金,切实做好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各项任务措施的支撑保障,提高“人防、物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能力,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三)加强督导问效。市安委会明确,将治本攻坚工作情况作为安全生产考核巡查重点内容。各县区(园区)局、各处室及单位要更多采取“四不两直”等方式,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检查,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压力传导到“神经末梢”、工作推进到“最后一米”。市局将联合市安全生产巡查督导组对各县区(园区)局、各处室及单位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及时调度检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将加大督办督改力度,对失职失责、不作为导致事故发生的,将严肃追责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