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 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5-00053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 文 号 | 淮农发〔2025〕68号 | 公开日期 | 2025-11-03 | ||
| 文 号 | 淮农发〔2025〕68号 | 公开日期 | 2025-11-03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印发《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巩固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资金专项整治成果,我局制定了《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试行)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0月31日
附件:
加强农村户厕改造全过程监管实施方案(试行)
为巩固农村户厕改造项目资金专项整治成果,建立健全全过程监管“一张网”,切实办好户厕改造这一民生实事,持续提高农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坚持系统谋划,强化监管关口前移
(一)精准确定改厕对象。充分考虑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和地方财力承受程度,遵循群众自愿、整体提升、自下而上原则,每年底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镇街科学编制下一年度改厕计划。改厕村居负责开展户厕摸底调查,合理确定改厕对象,经村委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研究后,在村务公开栏公示。对公示无异议的,做好受益户姓名、所在小组、联系电话等信息登记,建立改厕工作台账。镇街对村居上报情况进行审核并编制改厕计划,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请本级政府研究后形成年度改厕计划。对改厕过程中,有调整或新增有意愿且符合改厕条件的农户,履行相应程序,保障应享权益。
(二)科学选择改厕模式。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注重选择简单实用、成本适中、技术成熟、群众乐于接受的技术模式。根据地下水位、村庄空间、配套设施等状况,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指导镇村合理选择砖砌三格式、玻璃钢分体式、水泥商砼式等改厕模式。由县区统一组织实施改造的,加强与镇村和农户沟通,形成改厕模式共识。积极引导农户进院入宅改厕,不具备条件的,引导靠近房屋一侧改厕,推进户厕由室外向室内转变、厕所向卫生间转变。
(三)规范招标投标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以县区或镇街为主体对改厕项目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招投标,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招投标方案审查,确保方案公平公正、合法合规,不得明标暗定假招标。改厕项目所需主要设备材料,由县区或镇街统一采购的,同步履行招投标程序和方案审查;由施工单位负责采购的,镇街督促施工方规范采购程序,明确质量标准,确保符合要求。
(四)强化合同文本管理。应使用规范农村户厕改造合同格式,明确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建设时间等事项,细化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权利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按规定落实履约保证金制度,强化施工质量刚性约束。县区或镇街统一采购的,应与采购设备材料的中标生产企业或供应商签订供应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五)分级组织业务培训。市级对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改厕工作人员开展业务技术培训,视情可扩大到改厕镇街分管负责人、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培育村负责人,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和建设管理能力。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镇街分管负责人、村居负责人、施工人员开展技术要点培训,明确建设标准、技术和安全施工要求,落实改厕质量责任。
二、突出质量安全,强化施工全程监管
(一)严控材料设备。项目招标单位督促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立材料设备管理台账,现场使用的水泥、标准砖、混凝土、砂浆、钢筋、预制盖板等原材料应符合强度要求,PVC管材、装配式化粪池、便器等材料设备应具有产品质量出厂合格证明或进场试验报告。施工单位对材料设备取样送检、查验合格证明,无合格证明、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监理单位同步对材料设备进行查验,严禁不合格产品进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主动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强材料设备抽样检测。
(二)落实示范制度。经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培训后,施工单位方可进场施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结合确定的改厕模式,严格执行技术标准,镇村组织施工单位先行进院入宅改厕至少3户作为示范户。采取装配式化粪池的,预注水不宜超过有效容积的1/2;若地下水位高,需采取抗浮措施。通过组织现场观看、讲解改厕好处和关注重点施工环节,调动群众进院入室改厕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帮助监理人员、村居监督人员掌握技术要领。
(三)强化日常监管。监理单位工作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不得更换,确需调整的,须经招标单位同意,监理人员认真做好监理日志,督促施工单位按技术标准实施。镇街明确专人对村居开展常态化现场巡查,及时督促整改发现问题,强化对监理人员在岗工作情况考勤。村居在村务公开栏公开举报电话,建立由村干部、受益户、老党员等群众代表组成的监督小组,现场监督改厕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池底板、池壁等隐蔽工程实施阶段,监理人员、镇村监督人员应到场监督。
(四)加大巡督力度。市、县两级公开投诉举报电话,对有问题反映的村居重点跟踪督办。市县两级常态化开展“四不两直”抽查检查,重点查看材料设备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隐蔽工程建设和施工质量等情况。发挥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作用,可邀请参与监督,增强施工过程透明度。
(五)严格履约管理。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镇街开展合同履约情况排查,对转包、违法分包、“阴阳合同”、“低中高结”等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建设进度和质量的,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对建设过程中,发现较大质量问题的,依据合同严格落实相应责任。强化对违法失信和建设质量极差的施工单位管理,依法纳入户厕改造领域惩戒。
三、聚焦群众满意,强化三级验收管控
(一)严格竣工验收责任制。坚持谁验收、谁负责,规范验收程序,严格实行验收签字制度,杜绝验收不入户、走过场、流于形式。镇街组织村居、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受益户逐户开展验收,重点检查改厕质量、受益户数量和名单、新厕使用、旱厕拆除、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并经受益户签字确认。受益户委托代签的,受托人同时签写双方名字。县区农业农村部门组织人员村村到、户户到验收。市级逐镇街开展验收,每个镇街随机抽取20%的村居,实行户户到验收。市县两级验收可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受益户参与,以村居为单位按一定比例随机查验隐蔽工程质量。
(二)强化问题整改清单制。市级、县区、镇街对验收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要求、整改时限和责任人,严格对账销号,杜绝虚假整改。对验收中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不得通过验收,不得向上级提出验收申请。因整改影响整体进度或虚假验收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验收中发现问题和整改情况,如实在验收表中记录,作为综合评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重要依据。
(三)实行项目工程审计制。承担户厕改造项目招标的县区或镇街规范履行相关程序,确定项目审计单位,公平公正审定项目工程数量和资金总额,作为合同履约、资金拨付的依据。不得选择与施工单位有特定关系的审计单位。审计过程中,改厕项目招标单位落实人员全程参与,督促审计单位如实审计。
(四)落实项目质量保修制。验收结束后,施工单位向镇街出具工程质量保修书,明确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事项。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出现的质量问题,由施工单位履行维修义务,并承担相应的维修费用。
四、注重建管并举,强化常态长效管护
(一)加强标识管理。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镇街统一制作标识,方便群众监督和反映维修诉求。标识应至少包含改厕编号、改厕年度、使用注意事项、管护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县镇管护监督电话等内容。
(二)完善管护方式。遵循基层能承受、群众易接受,因地制宜探索有制度管护、有资金维护、有人员看护的运行管护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引入保险机构参与管护,不得向受益户收取保险费用。以镇街为单位,设立户厕维修服务点或与厕具生产企业、施工单位、其他经营主体联合成立维修公司,也可委托有经验、有固定地点的经营主体承担户厕维修,确保户厕损坏有人修。引导农户自主清掏粪污还田利用,依托镇街环卫公司或通过市场化方式开展清掏清运服务。
(三)落实管护资金。县区农业农村部门会同镇村通过发放明白纸、上门宣讲等方式,引导农户正确使用厕具、提取粪液等,管护好户厕设施。倡导县区和镇街财政列支一点、村居集体投入一点、农户付费一点、社会资助一点,构建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对质保期后的户厕维修、粪污清掏清运等各类服务,公开厕具配件、化粪池维修等各类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增强受益户管护主体意识。
五、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监管责任落实
(一)厘清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市级统筹、县区主抓、镇村落实”的上下联动工作体系。市级负责组织协调、业务指导、督促推进和市级验收等工作。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负责本地区户厕改造工作,承担改厕项目计划摸排、立项申报、招投标监管、工程质量监管和项目建设督促、验收等工作。镇街承担建设质量主体责任,按要求做好项目招投标、建设管理、工程验收和审计、长效管护、验收等工作。村居负责确定受益户和改厕地点、协调矛盾、项目监管、日常管护等。
(二)注重协同联动。积极协调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改厕材料设备的抽检力度,依法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会同住建部门强化对施工、监理单位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动,推动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与厕所粪污处理有效衔接。发挥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作用,推进改厕进院入宅、旱厕拆除,以改厕促进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对发现的违纪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公安等部门处理。
(三)严格资金监管。各县区建立健全项目资金管理制度,依据年度改厕计划,及时下达补助资金,落实地方配套资金。会同财政部门强化资金监管,推动各级资金及时足额拨付、规范使用,确保专款专用,不得克扣、挤占、挪用、浪费。项目招标单位规范项目管理流程,做好招投标程序文件、资金分配兑付凭证整理,按照合同约定拨付资金至施工单位。
(四)健全台账资料。按照“户有登记表、村有改造册、镇有基础账、市县有数据库”要求,规范建立改厕台账。镇街验收前,完成受益户档案、村账册等资料;县区验收前,完成各村居改厕名单登记册、验收记录表、招投标采购、合同协议等相关资料,做到一户一档、一村一册,并及时归档资金拨付凭证、问题整改清单、工程审计等资料。年度受益户名单、招投标、审计验收等报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存档和市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