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5-00027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文 号 | 淮农发〔2025〕22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06 | ||
文 号 | 淮农发〔2025〕22号 | 公开日期 | 2025-05-06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5年度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资金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5〕12号、苏农计〔2025〕5号)文件精神和市领导批示,现将2025年度第一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补助专项资金中“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工作任务资金先予下达给你们,支出列入2025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科目。请各地按照《关于用好应急救灾资金全力抓好抗灾夺丰收关键措施落实的通知》(苏农业〔2025〕12)要求,抢抓关键窗口期抓好当前生产抗旱保安全工作,确保全面增施一次叶面肥和植物生长调节调理剂,提高抗旱、防早衰、防干热风(或高温逼熟)等能力,开展应急抗旱浇灌设施设备采购补助工作,支持各类主体积极开展抗旱防灾工作。
各地财政部门要指导各地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农业农村部门尽早尽快采购物资设备,组织农技生产指导,确保抗旱稳产增产措施落地见效。
附件:2025年度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资金及绩效指标下达表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4月29日
附件
2025年度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资金及绩效指标下达表
单位:万元
序号 | 区别 | 工作任务及资金 (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支出) | 绩效指标 | |
产出指标 | 效益指标 | |||
时效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
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 | 粮食及重要农产品生产应急救灾-灾后恢复生产及时性 | 资金使用重大违纪违规问题 | ||
合计 | 1417 | 及时 | 无 | |
1 | 清江浦区 | 83.8 | 及时 | 无 |
2 | 淮安区 | 485.2 | 及时 | 无 |
3 | 淮阴区 | 515 | 及时 | 无 |
4 | 洪泽区 | 306.9 | 及时 | 无 |
5 | 经开区 | 11.7 | 及时 | 无 |
6 | 工业园区 | 14.4 | 及时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