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5-00021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文 号 | 淮农发〔2024〕105号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
文 号 | 淮农发〔2024〕105号 | 公开日期 | 2024-12-13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有关资金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清江浦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市直有关单位:
为支持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及管理工作,根据年度任务和市政府第29次市长办公会会议要求,现将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有关资金217.5万元下达你们,其中2024年度清江浦区高标准农田市级配套资金112.5万元,淮安市高标准农田调查摸底上图入库项目资金105万元,列2024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2130153农田建设”。
请按照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江苏省农田建设补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2〕7号)、《关于调整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及省与市县分担比例的通知》(苏财农〔2024〕5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落实好省定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资标准,确保新建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亩均不低于3000元,改造提升高标准农田投资标准亩均不低于2350元;按照省级关于高标准农田检查评估、“上图入库”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市级相关工作。要进一步加快项目组织实施和资金报账拨付进度,优化报账审核流程,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1.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有关资金分配表
2.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有关资金绩效目标表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
关于下达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市级财政有关资金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