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4-00032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文 号 | 淮农发〔2024〕98号 | 公开日期 | 2024-10-22 | ||
文 号 | 淮农发〔2024〕98号 | 公开日期 | 2024-10-22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4年度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和任务清单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洪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市直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建设农业强市更好展示“象征意义”的实施意见》(淮发〔2024〕1号)部署要求,结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淮安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财规〔2022〕2号)文件规定及市政府九届第28次市长办公会会议要求,现将2024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和任务清单下达给你们,请列入2024年“2130122农业生产发展”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任务落实和资金拨付
按照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淮安市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淮财规〔2022〕2号)要求,根据本次下达的任务清单、绩效目标、实施意见,结合当地财政预算安排情况和本地实际,加紧组织实施,将资金和任务落实到具体项目、具体主体。
二、落实资金绩效管理
依据中共淮安市委、淮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淮发〔2020〕17号)要求,对照《2024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意见》(附件2)和《2024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指标表》(附件3),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相关绩效评价情况与以后年度专项资金分配挂钩。
三、强化项目监督管理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资金和项目具体管理、验收、监督检查等工作,确保涉农资金管理“阳光操作”并全面落实公开公示等制度。对专项资金任务安排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市农业农村局相关业务处室(单位)沟通。
项目统筹管理联系人:市财政局农业处靳凯,电话:83168202,邮箱:hacznyc@163.com;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姜涛,电话:83941616,邮箱:hanyfzghc@163.com。
附件:1.2024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4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实施意见
3.2024年第二批市级乡村振兴发展专项资金绩效指标表
淮安市财政局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