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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88/2024-00023 发布机构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淮农发〔2024〕56号 公开日期 2024-06-21
文  号 淮农发〔2024〕56号 公开日期 2024-06-21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促进畜牧业生态发展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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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说明
关于推进粪污资源化利用 促进畜牧业生态发展的实施方案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推进生态农业发展的意见,进一步解决粪污资源化利用突出问题,加快构建政府、企业、社会共同参与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服务机制,提升畜牧业生态发展水平,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思路。以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处理水平为主攻方向,以推进粪肥还田利用为主要目标,坚持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方针,不断提升设施装备水平,培育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快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新型种养关系,为畜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目标。2024年,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100%,新培育10个以上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粪肥消纳基地2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5%以上;2025年,新培育10个以上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落实粪肥消纳基地10万亩,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96%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能力。围绕源头减量和过程控制,重点提升养殖场粪污设施设备水平;围绕末端利用,重点建设粪污处理中心、田间存储设施和有机肥料厂。

    1.提升养殖场(户)设施水平。针对规模养殖场设施设备不全、设施设备与生产规模不匹配等问题,开展整治提升行动,确保做到“一分离”“两配套”“三防控”。“一分离”即生产设施做到雨污分离;“两配套”即配套建设与生产规模相匹配的储粪场和污水储存池。“三防控”即配套设施符合防渗、防雨、防溢流要求。采用全进全出、发酵床(垫料)等养殖工艺的,可按实际情况配备设施。粪污委托第三方处理利用的按照转运时间间隔建设粪污暂存设施。分类分场施策,对大型规模养殖场,鼓励租赁土地或签订协议,建设沼液输送管网等设施,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对中型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发酵池、发酵罐等设施,实施垫料养殖等工艺,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对小型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沉淀池、储粪池(罐)等方式,粪肥就近就地还田利用;对养殖户,支持建设粪污暂存设施,通过自行处理利用或委托第三方处理利用。

    2.推进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建设。支持在养殖较为集中的区域建设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开展统一收集、集中处置。2024年建设2个粪污集中处理中心。做好现有粪污集中处理中心提质增效工作,督促企业制定运行管理办法,积极帮助企业对接养殖户和种植户,提升产能利用率。

    3.推动田间粪污储存设施建设。整合项目资金,加强技术指导,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和养殖场户利用废弃坑塘因地制宜在稻麦、蔬菜、果树等区域建设田间沼液池和输送管网等基础设施,就近在田地施肥和灌溉。可根据建设规模、利用情况等,给予适当奖补。

    4.提升有机肥厂生产能力。鼓励有能力的社会主体建设有机肥厂,支持对现有有机肥厂进行升级改造,拓宽粪污利用渠道。支持有条件的村级组织在明确管理机制确保长期运行的基础上,建设畜禽粪污收集点、中转站,集中为有机肥料生产提供原料。持续开展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全量机械化施用有机肥,畅通粪污还田渠道。

    (二)实施农牧精准对接,畅通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渠道。通过联合、合作或股份制等形式,加快发展专业化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促进粪肥科学规范还田利用。

    1.落实农牧对接。各县(区)坚持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工作路径,按照《关于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计划和台帐管理工作的通知》(淮农发〔2022〕10号)要求,指导规模养殖场测算粪污产生量和编制养殖场与种植基地、养殖场与服务组织等“一场一策”粪肥还田利用计划。根据养殖场粪污处理工艺水平,参照每亩地消纳5—10头猪当量落实粪肥消纳基地,到2025年建设粪肥消纳基地30万亩、千亩以上15个。

    2.培育畜禽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村集体、畜禽粪污处理中心、大型龙头企业、粪肥经纪人、种植大户等组织开展粪污收储运用服务,重点在养殖大镇(街道)布局,2024年—2025年每年建成10个以上畜禽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取得营业执照专业从事畜禽粪污收集、处理、利用的社会化服务组织,按照先建后补的原则,对购置的与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设备,给予适当奖补。按照“受益者付费”的原则,对养殖户提供畜禽养殖场(户)粪污清运服务的,可参考运距、覆盖面等因素,收取服务费、管理费。对种植户提供粪肥还田委托服务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可根据运输、施撒等情况收取费用。

    3.强化粪肥利用技术推广。结合测土配方、生态农业试验单元试点、种养循环项目建设等工作,重点推广“粪污-田头储存-沼渣+沼液+水溶肥”“腐熟粪肥(商品有机肥)+配方肥(化肥)”“沼液+配方肥(化肥)”等三种粪肥还田利用技术模式。依托种养循环项目、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与农业科研机构加强合作,制定相应作物粪肥还田技术操作规范,2024年建成粪肥还田利用示范基地4万亩。

    (三)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提升粪污资源化利用管理水平。重点建立清单管理、粪污台账管理、巡查指导等制度。

    1.建立清单管理。各县区建立养殖场清单,将规模养殖场、中小养殖场户相关信息登记建档,包括养殖场基本情况、粪污处理利用方式、消纳基地等情况,做到底数清任务明,并实施动态更新;建立巡查指导问题清单,对巡查指导过程中发现问题汇总,包括巡查时间、发现问题、处理措施等情况。规模养殖场要建立粪污资源化利用台账,及时准确记录粪污运出时间、运出量、利用方式等。

    2.加强巡查指导。各县(区)结合畜牧兽医日常工作,兼顾规模场和养殖户,围绕设施设备配套、台账记录、场内及周边是否有生态环境隐患、安全生产等方面,定期开展巡查指导。每个规模养殖场要落实监管人责任制度,明确监管人员和监管职责,确保畜禽养殖粪污利用各项措施管用、设施真用。对巡查指导、受理举报、媒体曝光等渠道发现的畜禽粪污环境污染问题,及时书面移交生态环境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策扶持。鼓励各地统筹利用生猪调出大县、国家畜禽粪污整县推进项目、省级农业生态保护与资源利用、市级乡村振兴等资金,支持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规模养殖场、第三方处理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粪污处理能力。

    (二)开展宣传引导。利用网络、电视、报纸等媒体,开展多种形式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总结种养结合典型案例、典型模式,加快推广应用。结合产业体系培训、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等,加强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提高专业化水平。

    附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1日



附件

2024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重点工作

县区

建设畜禽粪污集中处理中心(个)

整治提升场数(个)

落实粪肥还田基地

培育粪污社会化服务组织(个)

面积(万亩)

其中:千亩以上(个)


淮安区


33

3.4

2

1

淮阴区


20

4

2

5

洪泽区


23

1

0

1

清江浦区


2

0.8

1

0

涟水县


26

4

2

1

金湖县


47

5.5

2

0

盱眙县

2

100

1.3

1

2

合 计

2

251

20

10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