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站内导航: 首页 > 信息公开
主题分类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通知
索 引 号 014290088/2023-00097 发布机构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淮农发〔2023〕97号 公开日期 2023-09-15
文  号 淮农发〔2023〕97号 公开日期 2023-09-15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的通知
关 键 词
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的通知

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68号、苏农计〔2023〕30号),我市“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实施范围为淮安区、淮阴区和洪泽区玉米、大豆产区。现将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体制结算-应急救灾和农资补贴资金(项目代码:10000022Z225110010002),预算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130119防灾救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本次下达的资金纳入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各区按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在9月15日前完成玉米大豆“一喷多促”工作,同时配合部、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工作。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规范资金使用,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统防统治”方式开展统一喷施作业,确保“一喷多促”措施尽快落实到田。各地根据作物类型、生长阶段、作业成本,以实施主体实际服务面积为主要依据,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标准,作业补助不得高于10元/亩。

    三、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实施管理,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抢抓农时,尽快采购物资、落实服务主体,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掌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释放中央、省、市党委政府重农抓粮积极信号。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助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作用,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高效。


    附件: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分配表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分配表


市辖区

玉米面积

(万亩)

大豆面积

(万亩)

合计

(万亩)

计划资金

(万元)

合计

10.16

9.75

19.91

50

淮安区

2.91

2.85

5.76

14.4

淮阴区

7.0

6.4

13.4

33.8

洪泽区

0.25

0.5

0.75

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