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 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3-00097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 文 号 | 淮农发〔2023〕97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15 | ||
| 文 号 | 淮农发〔2023〕97号 | 公开日期 | 2023-09-15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淮安区、淮阴区、洪泽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根据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的通知》(苏财农〔2023〕68号、苏农计〔2023〕30号),我市“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实施范围为淮安区、淮阴区和洪泽区玉米、大豆产区。现将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下达给你们。资金列入体制结算-应急救灾和农资补贴资金(项目代码:10000022Z225110010002),预算收入列2023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100208结算补助收入”,支出列“2130119防灾救灾”。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快资金执行进度。本次下达的资金纳入2023年中央直达资金管理。请各区按直达资金管理要求,在指标管理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和直达资金标识,导入直达资金监管系统,确保数据真实、账目清晰、流向明确。在向下级下达该项资金时,应单独下达指标文件,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各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要加快资金执行进度,在9月15日前完成玉米大豆“一喷多促”工作,同时配合部、省做好资金使用情况调度工作。
二、加强资金使用管理。各地要规范资金使用,重点支持农民合作社、服务专业户、农业服务类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供销合作社等符合条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采取“统防统治”方式开展统一喷施作业,确保“一喷多促”措施尽快落实到田。各地根据作物类型、生长阶段、作业成本,以实施主体实际服务面积为主要依据,因地制宜确定补助标准,作业补助不得高于10元/亩。
三、强化工作监督指导。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实施管理,结合实际细化实施方案,抢抓农时,尽快采购物资、落实服务主体,形成实物工作量。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掌握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发现并纠正补助资金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四、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及时释放中央、省、市党委政府重农抓粮积极信号。要引导基层干部特别是乡村一级干部,准确把握补助的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及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新型经营主体作用,确保政策宣传到位、执行高效。
附件: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分配表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淮安市财政局
2023年9月14日
附件:
2023年中央玉米大豆“一喷多促”一次性补助资金分配表
| 市辖区 | 玉米面积 (万亩) | 大豆面积 (万亩) | 合计 (万亩) | 计划资金 (万元) | 
| 合计 | 10.16 | 9.75 | 19.91 | 50 | 
| 淮安区 | 2.91 | 2.85 | 5.76 | 14.4 | 
| 淮阴区 | 7.0 | 6.4 | 13.4 | 33.8 | 
| 洪泽区 | 0.25 | 0.5 | 0.75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