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分类 | 主题分类 | 体裁分类 | 通知 | ||
| 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3-00087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 文 号 | 淮农发﹝2022﹞19号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
| 文 号 | 淮农发﹝2022﹞19号 | 公开日期 | 2022-03-01 | 失效日期 | |
| 名 称 | 市农业农村局印发《关于持续攻坚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 ||||
| 关 键 词 | |||||
| 内容概述 | |||||
| 时效说明 | |||||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现将《关于持续攻坚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8日
关于持续攻坚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扎实推动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各项三年行动目标任务顺利完成,以高水平安全护航高质量发展,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两个不放松”和“务必整出成效”总要求,充分认识持续攻坚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现实意义,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持续保持全市农业安全生产稳定有序,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以过硬成效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以实际行动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主要目标
(一)安全发展理念更加牢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对江苏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系统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
(二)安全生产机制更加完善。建立更加完善的责任体系,进一步夯实领导班子成员、处室及直属单位“三管三必须”责任。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以点带面提升全市农业领域本质安全水平。健全完善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常态化机制,实施隐患问题发现、交办、整改清单化管理,力争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处于苏北前列、全省第一方阵。
(三)安全生产基础更加扎实。持续攻坚农业机械安全和渔业船舶安全“三年大灶”,推动农业、渔业、畜禽屠宰等行业危险化学品使用专项治理工作向纵深进展,全面落实局属及直属单位办公场所、各类库房、出租房、老旧宿舍区、设施设备等局属资产和区域的安全管理,切实消除一批系统性、 行业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三、重点任务清单
根据市两办《关于持续攻坚安全生产“三年大灶”的实施意见》及市9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56项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任务清单,结合农业行业实际情况,制定农业农村部门持续攻坚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重点任务清单
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局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6月底前,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至少安排1次安全生产专题学习交流,各县区(园区)、各处室及单位至少组织1次安全生产专题传达学习,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筑牢全系统干部职工安全发展思想基础。各县区、各处室及单位要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作为安全生产培训的必学内容,推动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落实到基层、企业和一线员工。(责任单位:安监处牵头,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园区))
(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重点任务清单
1、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持续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学习宣讲活动,深入企业宣讲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推动企业积极参加市“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示范岗”创建活动,引导企业员工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积极选树行业领域落实主体责任示范企业,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充分发挥典型引领效应。 (责任单位:安监处牵头,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园区))
2、按照职责分工,督促企业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持续深化工业企业安全风险报告工作,加强风险报告数据的研判和运用,推动企业健全完善安全风险防控、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聚焦渔业、农机、农药、畜禽屠宰、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推进“精准执法+优质服务”,加强对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开展针对性、分级分类执法检查,推进“1+N”联合执法,加大行刑衔接和严重失信主体联合惩戒力度,定期曝光违规企业,倒逼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建立并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理论教育与实践技能培训,常态化推进“学习强安”在线学习教育培训工作。督促行业领域企业强化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安全管理和安全作业能力。(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园区))
(三)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重点任务清单
全面完成《淮安市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实施方案》明确的部门指标(主要指标: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按规定配备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信息化执法率全部大于90%;上年度执法检查记录中行政处罚数量占开展监督检查总次数超过5%;针对本领域内典型事故暴露的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隐患排查活动;本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向社会公开;制定落实整改防范措施),按时序准备台账资料。完成上级交办的创建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其他任务。(责任单位:安监处牵头,各处室、各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区(园区))
(四)渔业安全专项整治重点任务清单
1、压实渔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镇村管理责任,全面落实渔业船舶网格化管理,加快推进渔船管理服务组织建设,督促船东船主、渔船集中区、渔船管理服务组织经常性开展风险排查和隐患治理。强化渔船安全管理,实行渔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检查整改闭环管理。将全市1600艘捕捞渔船100%纳入管理,在渔船不适航、船员不适任、渔船集中停泊区安全消防等方面持续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低等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组织船员教育培训800人以上。(责任单位:执法支队、渔业渔政处,相关县区(园区))
2、提升渔业安全执法监管能力。深入开展“中国渔政亮剑2022”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非法捕捞、船员临水作业不按规定穿着救生衣、渔船非法载客载货、非法观光及超载作业等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对渔业违法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实施渔船安全生产记分管理, 落实风险分级分类管控,消除“三类船舶” (涉渔“三无”船、借名登记渔船、涉渔乡镇船)隐患,实现涉渔“三无”船动态清零,防止新的借名登记渔船产生,加快引导涉渔镇街船逐步有序退出。健全完善渔业联合执法机制,联合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开展水上救生、消防安全、打击非法捕捞等安全演练和联合执法行动。(责任单位:执法支队、渔业渔政处,相关县区(园区))
3、加强渔业安全生产基础建设。组织开展渔业领域的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掌握风险底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全市执法队伍安全监管能力培训,提高渔政执法人员培训参与率。加强督办、通报、约谈机制,根据省农业农村厅要求推动渔业安全执法系统应用。加强防汛、防台风预警预防,开展渔业专项整治督查活动,问题隐患100%闭环整改。规范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统计分析等工作。落实渔业互助保险改革和保险惠民政策,提高渔业风险保障能力。(责任单位:执法支队、渔业渔政处,相关县区(园区))
(五)农业机械安全专项整治重点工作任务清单
1、全面实施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进一步充实及完善农机安全网格化监管内容,推动“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模式实质化运行。要以信息化手段为支撑,以网格化平台为依托,以网格人员为基础,充分发挥基层网格员队伍“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将农机安全生产监管中的问题隐患排查、政策法规宣传等工作事项,纳入基层网格工作范畴,实现资源有效整合、信息有效共享、工作有效聚力,破解农机安全监管“最后一公里”难题。(责任单位:农机监管处、执法支队,各县区(园区))
2、持续提升农业机械领域安全生产水平。巩固“平安农机”创建成果,加强源头管控,强化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登记、检验、驾驶人考试工作,开展上道路行驶农业机械违法行为整治行动。全面加强农机安全执法,不断增强农机操作人员的安全自觉,形成依法管机、规范用机的良好局面。强化农机经营服务组织隐患自查整改机制,配齐农机安全员,完善安全生产承诺、隐患排查治理等制度。(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农机监管处,各县区(园区))
3、扎实推进“农机送检上门服务”为民办实事项目。全市在涉农镇村及农机合作社开展农机年度检验服务50场(次)以上,免费上门安全检验农机4000台以上,农机检验率进一步提升,农机安全生产“最后一公里”进一步加强。免费开展安全宣教培训,印发农机安全宣传资料10000份以上,教育培训农民5000人以上,引导农机手投保农机政策性保险5000单以上。(责任单位:执法支队、农机监管处、安监处,各县区(园区))
(六)农药生产领域安全监管重点任务清单
组织开展农药生产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掌握风险底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措施。督促农药生产企业全面开展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强化安全风险源头管控,推广使用安全先进的化工生产工艺。巩固提升农药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专项整治成效,全面摸清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品种、用途、使用方式、使用和储存数量等情况,及时报送农药生产企业危险化学品综合治理月报,并对照“九个是否”化工行业重点整治内容开展监督检查,倒逼农药生产企业强化主体责任落实,有效防范事故发生。(责任单位:种植业管理处、执法支队,有关县区(园区))
(七)畜禽屠宰及兽药饲料领域安全重点任务清单
1、组织开展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分析研判,掌握风险底数,制定相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将液氨屠宰企业列入重点监管企业名录,按照“一企一册”要求建立监管台账,逐家登记造册,实行清单管理,全面掌握使用危险化学品企业的数量、储存量、使用方式、管理情况等。督促企业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全面开展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全面辨识液氨使用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推动企业采用更为先进、更加安全的制冷工艺。(责任单位:畜牧兽医处、执法支队,有关县区(园区))
2、加强对兽药、饲料企业安全监管,督促相关企业全面开展工业企业风险报告,全面落实安全风险分级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双重预防机制”,对企业危险化学品使用加强监督检查,对粉尘涉爆企业持续推进工艺技术提档升级,加强安全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机械化减人,控制作业人数达到“减人降尘”目标。(责任单位:执法支队、畜牧兽医处,有关县区(园区))
(八)农村可再生能源安全重点任务清单
落实农村沼气设施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相关沼气设施主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改,切实加强对农村沼气设施的安全管护。强化秸秆收贮利用主体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相关秸秆收贮利用主体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加强防火安全管理和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场所巡查。推进农村能源报废设施安全处置,根据《江苏省农村沼气设施安全处置办法(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农村沼气设施排查摸底,规范、有序推进安全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农村社会事业处,有关县区(园区))
(九)农产品质量安全重点任务清单
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聚焦“三棵菜”、“一枚蛋、一只鸡、肉牛肉羊”、“三条鱼”等 11 个重点治理品种,重点整治违禁药物使用、常规农兽药残留超标等行为,严厉打击农产品质量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常态化组织执法检查,依法规范开展农产品监督抽查,对监督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查必彻底,涉嫌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严惩犯罪分子。(责任单位: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执法支队、其他各有关处室及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出租房、系统内部及其他行业安全重点任务清单
1、切实做好本处室、本单位的办公场所、各类库房、出租房、老旧宿舍区、设施设备等局系统资产和区域的安全管理,加强职工安全及消防教育,经常性开展安全自查巡查和既有建筑安全、消防安全等问题隐患排查整改,保证单位内部安全运行,杜绝发生火灾及既有建筑事故。(责任单位:各处室、各单位)
2、推广中心、执法支队、水产站、园艺站、多种经营站、聚龙中心、谷雨公司等存在出租房的局属单位落实出租房安全管理规定及上级工作部署,压实承租户安全责任,定期组织出租房屋风险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及应急演练,制定相应的防控及整改措施,确保出租房屋建筑安全、消防设施到位有效。重要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加强值班值守和检查巡查,确保既有建筑安全、消防安全万无一失。(责任单位:推广中心、执法支队、水产站、园艺站、多种经营站、聚龙中心、谷雨公司等)
3、做好实验室、农产品检测机构的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物品的监管。加强休闲农业、扶贫项目及其他农业项目的项目安全和消防隐患检查。其他农业行业也要加强安全监管,强化安全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各相关处室及单位,各县区(园区))
四、保障实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局主要领导为全市农业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各县区(园区)局主要负责同志、各行业条线分管领导为各地、各行业条线专项整治第一责任人。为保持专项整治工作一贯性、延续性,各县区、机关各处室及单位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责任链条,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局“三年大灶”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及各工作专班要发挥牵头抓总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确保“三年大灶”工作力度不减、推进有效有序。
(二)强化督导考核力度。市局将持续攻坚“三年大灶”工作纳入班子成员年度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清单、作为年度述职重要内容,列为各处室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目标。同时将把专项整治重点工作完成情况作为督导重点,协同联合市纪委派驻组对县区局及行业条线开展督促检查。
(三)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围绕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持续盯紧出租房、渔业、农机及行业危化品使用等重点领域,突出抓好消防问题、非法捕捞、有限空间作业、涉燃涉爆等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较大以上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特别对国务院督导组和省、市督导组移交的重大安全风险清单要盯住不放,全面抓好整改落实,防止死灰复燃。
(四)推进强基固本工作。广泛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生产专项学习纳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计划,列为行业条线重点培训内容。进一步落实部门行业监管和县区(园区)属地监管责任,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督促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推进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