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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014290088/2023-00048 | 发布机构 |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 ||
文 号 | 淮农发〔2023〕2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 ||
文 号 | 淮农发〔2023〕25号 | 公开日期 | 2023-03-20 | 失效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印发《淮安市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关 键 词 | |||||
内容概述 | |||||
时效说明 |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
根据农业农村部和省农业农村厅有关工作要求,现将《淮安市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于4月7日前将各地贯彻落实工作实施方案报市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3月20日
淮安市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
《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以下简称“两项制度”)自2023年1月1日施行。为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的通知》和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认真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部省关于贯彻实施“两项制度”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应训尽训、应用尽用、有序衔接、平稳过渡”的总要求,紧扣农民合作社“两项制度”培训和实施全覆盖、示范社财会电算化全覆盖的工作目标,按照“示范先行、梯度推进”的步骤,有力有序抓好“两项制度”有效落实,切实提高农民合作社财会管理水平,促进全市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二、目标任务
2023年底,实现全市县级以上示范社财会电算化全覆盖;到2025年,力争实现全市正常运行的农民合作社财会电算化基本全覆盖。
三、工作重点
(一)完善农民合作社规范管理长效机制。对照新施行的“两项制度”,完善制度章程,指导农民合作社制定符合自身特点的章程。健全“两项制度”,指导农民合作社规范财务管理,执行农民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加强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加强档案管理,建立健全基础台账,指导农民合作社依法为每个成员建立成员账户,准确记载成员出资额、公积金量化份额、与本社交易量(额)等内容。规范利益分配,指导农民合作社建立合理的收益分配制度,强化同成员的利益联结。
(二)组织开展“两项制度”学习培训。各县区要认真学习各级关于“两项制度”的政策解读和相关辅导读本,将学习宣传“两项制度”作为农民合作社培训重要内容。要分级分类组织实施,重点抓好合作社辅导员、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等“三类人员”培训,突出“两项制度”内容,统筹安排师资力量,丰富培训方式,确保训全训实,确保新施行的“两项制度”落实到位。年内,市组织1期、每县区组织不少于2期的农民合作社培训。
(三)加快财会电算化推广应用。按照“示范先行、梯度推进”步骤,稳步提升合作社财会电算化应用水平。在2022年省级以上示范合作社财会电算化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快市、县(区)两级示范合作社财会电算化推广应用,确保2023年底实现全市县级以上示范社财会电算化全覆盖;采取政策扶持、宣传引导等多种方式,鼓励运行情况良好的非示范农民合作社按照规定委托代理记账,力争到2025年实现正常运行的合作社财会电算化基本全覆盖。推荐优先使用农业农村部和省推荐的农民合作社专用财会软件。
(四)平稳做好新旧制度衔接。各县区要按照财政部《农民专业合作社新旧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的处理规定》要求,指导合作社做好资产清查盘点、新账建账等工作,做到新旧制度平稳过渡。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两项制度”是贯彻促进农民合作社发展法律规定的客观要求,是合作社规范运行的本质需要,是各级农业农村部门指导服务合作社发展的基本职责。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两项制度”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专人负责,统筹安排落实经费,加强财会业务培训学习,强化制度执行监督,不断提升合作社财会管理水平,促进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
(二)加强协同配合。充分发挥农民合作社工作综合协调机制优势,为贯彻实施“两项制度”提供有效保障。各县区要加强与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协同联动,及时掌握农民合作社设立、注销、变更、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情况信息,把握农民合作社经营发展中的关键节点,做好指导、服务工作;要主动对接财政部门,共同制定实施方案,联合组织开展培训,协同实施“两项制度”。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季度调度、年中交流、年度通报工作机制,总结推广做法经验,通报贯彻实施“两项制度”情况。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依法依规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资金使用、财务会计制度执行等相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整改,引导合作社持续健康发展。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区要深入宣传发动,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开展贯彻实施“两项制度”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组织引导合作社积极参加培训,切实提升业务能力,自觉做到规范执行新制度。
淮农发〔2023〕25号-关于印发《淮安市深入贯彻落实〈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