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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14290088/2022-00072 发布机构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文  号 淮农办发〔2022〕31号 公开日期 2022-04-22
文  号 淮农办发〔2022〕31号 公开日期 2022-04-22 失效日期
名  称 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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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淮安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局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为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提质增效,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水平,市局研究制定了《2022年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行动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遵照执行。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1日        


2022年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行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重要指示和有关批示精神,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规模主体入网监管行动提质增效,提升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水平,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生产者主体责任,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推广应用江苏省农产品质量追溯管理平台,将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重点治理品种逐步纳入平台管理,积极推行基层“网格化+精准监管”,全面实施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不断提升基层网格化监管和生产主体追溯管理信息化水平,到2022年底,全市纳入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监管对象有效数量不少于14000个,实现入网主体规范化追溯管理和常态化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二、重点任务

(一)稳步推进重点治理对象入网管理。各地要深入推进食用农产品“治违禁 控药残 促提升”三年行动,优先将“三棵菜”、禽蛋、鳊鱼、乌鳢、大口黑鲈等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纳入平台监管,完善入网主体基本信息,做到重点治理品种生产主体应纳尽纳。根据收贮运主体常住地或生产经营场所,建立“三前”收贮运主体清单,将其纳入平台管理。2022年5月底前全市入网生产主体务必达到14000个以上,其中清江浦区824个、淮安区2470个、淮阴区2470个、洪泽区1648个、涟水县2470个、盱眙县2470个、金湖县1648个、经济开发区60个、生态文旅区70个、工业园区60个。

(二)健全完善入网主体名录信息。按照省厅“平台注册即信用建档”工作思路,各地要加大信用宣传和信息收集力度,健全完善已入网主体基本信息,特别是核准核实入网主体生产规模、类别和名称、产品产量及有关认证信息,做到“入网主体信息全面准确”,推动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诚信自律,确保入网主体“出具的追溯标签产量”、“可追溯产品种类数”等信息可考量,达到省乡村振兴实绩考核要求。

(三)严格落实基层监管工作任务。各地要持续推行基层网格化监管,推进监管信息化建设,做到“入网主体监管痕迹化”。围绕入网主体名录,结合产业实际,抓住用药高峰和产品上市收获等重要时段,加强巡查检查和产品检测,实施精准监管。扩大胶体金快检试行应用范围,鼓励各地探索稻麦速测技术,提高入网主体速测覆盖面。加强入网主体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提高入网主体产品抽检覆盖面。2022年上半年、下半年对所有入网主体日常巡查或抽检均实现全覆盖。

(四)切实抓好入网主体追溯管理培训指导。各地要加大培训指导力度,将追溯系统应用、合格证出具等纳入全市农民培训课程体系,指导入网主体完善基本信息和增信信息,自行或委托开展产品检测,常态化出具追溯凭证或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做到入网产品合格证“应出尽出、批批出证”。指导各镇街认真梳理入网主体登记的产品产量、产品种类等信息,确保入网主体出具的合格证符合常态化出证要求。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追溯“四挂钩”工作机制,所有农产品展示展销会必须做到“带证参会”。

(五)全面实施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各地要加快开展以农产品质量追溯服务为主的村级服务站建设,提高基层追溯服务能力,确保入网主体出证快捷便利。支持各地对村级服务站开展星级评定,根据评定结果予以奖补,用于村级服务站日常运营管理支出。各地要加大与市场监管部门的协作力度,加强宣传培训和督查检查,督促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采购者、销售者及生产加工企业等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对无法提供承诺达标合格证等农产品可溯源凭证的禁止入市,倒逼生产主体常态化出具合格证。

三、进度要求

(一)2022年5月底前。推进重点治理对象入网管理,抓好生产主体基础信息核查,健全完善入网主体名录信息。推进村级服务站建设,全市入网主体数量达到14000个。

(二)2022年6月底前。推进村级服务站建设,落实日常监管任务,对所有入网主体完成上半年巡查或抽检全覆盖。完成入网主体基本信息核查完善工作,开展培训指导,督促入网主体常态化出具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

(三)2022年11月底前。推进村级服务站建设,对所有入网主体完成下半年巡查或抽检全覆盖。持续开展培训指导,入网主体常态化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各地自行随机抽取入网主体核查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水平,市对各地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价。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行动,各行业管理、技术推广、质监、市场信息和执法机构要紧密配合,全面推广应用省追溯平台,指导种养殖主体常态化出具承诺达标合格证,确保高质量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任务。

(二)加大政策支持。各地要强化资金支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保障基层网格化监管、村级服务站建设等所需经费,为全面顺利完成乡村振兴实绩考核任务提供财力保障。

(三)强化考核督促。将“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水平”纳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市将适时开展工作督查,推动各地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工作中遇有相关问题或意见建议,请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反馈。市农业农村局联系人:刘志林;联系电话:83934782。



淮农办发〔2022〕31号关于印发《2022年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2022年农产品质量追溯规范化行动工作方案》政策解读.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