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野生动植物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保护生物多样性、管控外来物种和防范公共卫生风险”的“国之大者”,8月30日至31日,我市农业农村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开展了水生野生动物执法检查“清风行动”。“清风行动”是中央政法委、公安部、农业农村部等11部委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代号为“2022清风行动”的打击野生动植物非法贸易联合行动。
本次“清风行动”采取跨部门双随机的方式进行,由市农业农村局和市市场监管局分别随机抽取两名执法人员成立联合执法组,并在系统中按市场主体数30%的比例抽取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市场主体。在金湖县塔集镇墨缘观赏龟田园生态养殖场和淮安区海洋精灵观赏鱼经营部,执法组核实两家市场主体都合法取得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人工繁育或经营利用的品种均未超出许可证上载明的国家保护物种范围之外,未发现在养或非法收购来源不明的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强化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对涉及的市场主体执法检查做到“家家到”的要求,对检查事项采取“件件过”的方式,对国家保护品种达到“样样清”的标准,同时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注重加强对市场主体进行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经营利用主体的守法合规意识,逐步探索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执法的淮安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