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做好全省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16 16:04   字体:【 】   来源:综合处室

各设区市、县(市)农业农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农办科〔2025〕10号)精神,现就做好任务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围绕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重点工作,紧密结合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加强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建设,稳定基层农技推广队伍,持续提升农技推广服务能力水平,推动农业科技成果大面积推广应用,为推进农业现代化走在前、高水平建设农业强省提供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通过任务实施,遴选推介一批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建设一批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培训一批农技推广人员,培育一批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和“新农人”,加强区域性农技推广服务,形成一批推广服务新机制新模式。

二、重点任务

(一)重点推进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建设。项目实施以县为单位,有条件的任务要与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建设紧密结合,探索区域化、网格化农技推广服务新机制。项目县根据产业发展需求,组装集成综合技术方案,并制定农技推广计划,将推广任务明确到各实施单位。每个项目县规范建设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按部要求统一树立标识,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年度任务,规范基地运行管理,提升设施条件和信息化水平。基地原则上依托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产业振兴带头人“头雁”等“新农人”现有资源建设,以粮食类为优先方向,强化本区域内主导品种主推技术以及综合技术方案试验示范,在关键农时组织开展技术观摩、技能培训等活动,每个基地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10个。支持承担生物育种产业化试点任务的设区市建设玉米产业化示范基地,并将生物育种玉米种植大户纳入农业科技示范主体,有序推进生物育种产业化应用。支持丰县(玉米)、常熟市(水稻)、泰州市姜堰区(稻麦)等标杆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建设,每个基地开展技术示范推广活动不少于3次,直接联系农户不少于20个,并于9月底前报送进展情况、12月底前报送总结材料。

(二)科技支撑主要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根据部科学技术司《2025年推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暨科技包县工作手册》,在玉米、水稻、小麦、大豆、油菜单产提升整建制推进县开展“科技包县”,“一县一团”强化技术指导服务,“一县一策”形成综合技术方案,“一县一基地”加强技术集成示范。整建制县农技推广机构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做好组织协调工作,保障科技服务专家团顺利开展全程指导服务。每个整建制县打造的包含相应作物的粮油类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要在科技服务团指导下,与粮油高产优质片区紧密结合,落实单产提升关键技术措施。

(三)深入开展农技推广服务。建立健全基层农技人员岗位责任制,强化农技人员实践能力,将服务基层情况按照相关规定作为职称评审重要内容,确保公益性服务到位。开展农技人员“三心服务”行动,组织省、市、县、区域(乡镇)农技人员分层分类下沉一线,以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为载体,扎实开展驻点服务。完善责任农技员进村包户联主体制度,每名农技员定向包联至少1个行政村,联系若干农业科技示范主体。结合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农技)“新农人”实践所打造,鼓励示范作用好、辐射带动强的种养大户、乡土专家、“新农人”等作为农业科技示范主体,加快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展示应用。支持完善“新农人”培育长效服务机制,鼓励开展高层次能力提升、创新创业、技术交流、境外培训、学历提升等,推动培训与培育有效衔接。继续推进农业科技现代化先行县共建工作,支持农业科研院校开展院地合作、校地合作,联合制定年度共建工作方案,明确重点事项。鼓励地方通过定向委培方式,吸引高素质人才进入基层农技推广队伍。鼓励地方积极探索新机制新模式,推广特派首席农技推广专家(团队)服务等经验,完善多元农技推广服务体系。

(四)整合优化协同推广计划。聚焦粮食等主要农作物,支持省市农技推广机构牵头或农技推广机构、科研院校双牵头,构建协同高效实施团队,探索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服务机制,加快重大技术落地应用。每个市根据各地产业实际遴选农业重大技术,探索农技推广机构与农业科研院校、科技服务企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协作方式,示范展示场所和专家工作站点等内容原则上依托区域性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升地方农业科技服务供给效能。各市及时将项目实施方案报省备案(格式见附件1),项目实施期不超过2026年底,每个项目要积极探索技术协同推广机制模式,并于每年11月底前报送年度总结。

(五)着力强化农技推广队伍能力素质。聚焦农技服务专业化、精准化要求,完善农技人员分级分类培训制度,建立完备档案管理制度,做好培训效果跟踪评价,提升培训实效。省级制定专门计划,遴选省级以上培训机构,按专业类别开设专题班(附件2),统一组织连续不少于5天的脱产业务培训,重点强化发展思路和重大技术应用能力。省级指导单位要指导承担任务的培训机构合理设置课程,科学制定培训方案,建立农技人员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培训机构和学员代表“三方会商”机制,并联合地方做好农技推广骨干人才队伍建设,派员全程跟班,确保培训质量。市县根据区域主导特色产业发展情况,制定农技人员知识更新培训计划,鼓励依托国家级或省级等培训机构“走出去”“引进来”办班,采取课堂教学、分区交流、异地研学、实践操作、联合培训等多种形式,分产业、分层次开展不少于5天的专业技能轮训,其中实训课程不少于2天,重点提升专业技术水平和实操能力。鼓励探索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学历提升工作,提高农技推广队伍整体素质。

(六)全面提高农技服务信息化水平。加快“互联网+”农技推广服务手段运用,持续普及“中国农技推广-农技耘”信息平台,优化服务功能,突出平台服务指导作用,全面推进农技推广信息化。鼓励引导广大农技人员和专家利用中国农技推广平台等媒介,围绕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等重点任务,在线开展业务培训、问题解答、咨询指导、互动交流、技术普及等服务。鼓励各级推广机构在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应用短视频平台,培育一批农技微视频创作者,在线开展农技推广服务。

三、有关要求

各级农业农村部门要充分认识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在支撑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多元化食物供给、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防灾减灾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明确任务分工,切实抓好落实。依托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和中国农技推广信息服务平台,做好项目资金执行、绩效目标上报等工作。项目完结后,按规定做好项目验收工作。在项目组织实施中,要充分挖掘创新性做法和成功经验,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加大主流媒体宣传推介力度,为农技推广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

202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