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实施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3〕32号)《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贯彻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苏农办牧〔2023〕22号)及《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推进实施<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的通知》(淮农办发〔2024〕4号),经企业自查、申报,县、市农业农村部门逐级审核,省专家组评审等程序,淮安市金源肉品有限公司、淮安淮珠食品有限公司2家企业通过《生猪屠宰质量管理规范》首次全面检查。现将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我局畜牧兽医处实名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1日至2025年12月17日
联系单位:淮安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处
联系电话:0517-83944027
附件:通过企业名单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