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淮安市农林、畜牧(兽医)水产
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人选的通知
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工业园区综合服务局、生态文旅区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央和省市关于职称制度改革有关要求,拟对淮安市农林、畜牧(兽医)水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专家库重新核准备案,请各单位按照以下要求择优推荐。有关推荐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选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学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强,热心职称评审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无信用不良记录,不在处分影响期内。
(二)具有较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理论水平,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在同行专家中有较高的知名度,一般应具有本专业高级职称。
(三)熟悉国家及我省市有关职称改革工作的政策,能认真履行职责,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评审工作的在职工作人员,年龄一般在56周岁以下(1969年1月以后出生)。
二、推荐人选专业范围
从事种子、植保、土肥、作栽、园艺、蚕桑、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社会服务、畜牧、兽医、水产养殖、水产品质量、渔业资源及环境、农业工程、林业工程等专业工作的在职人员。
同一人只能推荐1个专业的评审专家库,往届入选中级专业技术评审专家库成员须重新推荐。
三、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推荐工作,按照推荐条件和范围,兼顾各专业学科、行业条线和地区分布情况,严格审核把关确定推荐对象。拟推荐对象需经所在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并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市级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推荐。
(二)推荐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各推荐单位须于截止日前将《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附件1)、《评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2)盖章后报至市农业农村局人事处。联系人:吴玲,联系电话:80821628,邮箱:10899309@qq.com。
附件:1.评审专家库人选推荐表
2.评审专家库推荐人选汇总表
淮安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