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农业农村局党委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 通 报
发布时间:2025-06-25 08:34   字体:【 】   来源:局属单位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4年7月31日至9月27日,市委专项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涉企执法检查专项巡察。2024年10月29日,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真改实改,截至目前,2项问题均已整改完成。

一、关于“同案不同罚且行政处罚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的整改。

(一)进一步完善案件决策程序。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内部建立案审会制度,针对办案流程、文书制作、处罚决定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案件定性和适用法律法规的准确性,案件审核通过后报局法规处进行法制审核,有效提升办理行政处罚案件的质量。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等重大执法决定由局领导班子进行集体讨论决定,加强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了“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规范重大执法决定的决策行为,充分体现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

(二)动态调整“三项清单”。修订淮安市农业农村系统涉企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从轻行政处罚清单,在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统一行政执法标准,避免发生行政处罚“同案不同罚”现象。

(三)开展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能力提升行动。每年开展案卷评查活动,组织各县区执法办案骨干参与评查,进一步提高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和案卷制作质量。定期开展执法大讲堂,2024年11月至今,开展了4次执法大讲堂,通过加强业务学习,强化案件研讨,规范执法流程,提升农业执法人员执法办案业务素质。组建了全市农业行政执法办案专家库,进一步加强对县区农业执法的监督和指导。

二、关于“检查重复”问题的整改。

(一)全面梳理市农业农村局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制定市农业农村局2025年度涉企行政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严格按照清单事项范围开展行政检查,做到清单之外无检查。执行入企检查备案制度,入企业现场检查一律出具《淮安市涉企专项检查、个案检查表》或“双随机、一公开”等行政检查通知文书。建立健全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检查场景清单,对农业农村部门牵头的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细化检查内容、设定依据、检查频次等要求,推动多个执法部门对同一对象“进一次门、查多项事”,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

(二)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执法机制。推动农业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领域监管等有机结合,根据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合理确定、动态调整行政检查比例、频次和方式。我局运用国家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进行信用评价,从优到差分别为A、B、C、D,评出A级别企业109家,B级别企业59家,C级别企业40家、D级别企业29家。对不同等级企业实施差异化分级分类监管,如对A级别企业实施包容审慎监管,降低“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比例和频次,最大限度实现“三个尽可能”。

(三)开展“执法普法服务三合一”活动。市农业农村局结合涉企执法,加强普法和服务工作。得知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需要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法人变更后,2025年1月10日,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带队赴涟水县政务服务中心为企业“一站式”服务办结所有审批事项,并为企业提供了其他咨询服务。2025年4月15日,为更好服务企业,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前往江苏省动物产品“双证”无纸化推进工作六家试点单位之一的某肉品有限公司,实地调研企业在试点推进中面临的困难,现场查找原因并指导解决。

三、移交问题线索办理情况

2025年以来,我局收到案件线索移送函6件,其中4件已立案调查,1件已结案,1件复查无问题。

四、交办信访件办理情况

2025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共计处理信访投诉120件,其中12345平台工单44件、领导信箱31件、阳光信访12件、来信来访24件、省厅转办9件,各类信访件均已在时限要求内妥善处理。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0517-83659085;电子邮箱:hasnyncj@163.com;地址:淮安市翔宇南道1号市行政中心北楼8楼。

 

                          中共淮安市农业农村局委员会

                           2025年6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