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罚没物资处理服务项目比价函
发布时间:2024-09-02 15:53   字体:【 】   来源:局属单位

受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委托,淮安市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用比价采购方式,对罚没物资处理服务组织采购,兹邀请贵单位参加报价。

1、供应商资质要求:

(1)法人证书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含废旧金属回收类的《场所行业备案凭证》或《再生资源行业经营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文件领取时间: 2024年9月5日17:30前。

3、报价表递交

(一)递交方式:纸质报价表现场递交或邮寄。

(二)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9月9日10:00分。

(三)递交(邮寄)地点: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39号。

4、采购预算:无

5、报价价格:

(1)本次采购项目所有价格均应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金额单位以元表示。

(2)本次采购采用以吨位报价方式,计量以双方认可地磅为准。

6、服务入场时间及地点:

(1)服务入场时间:合同签订后5天内。

(2)服务入场地点:由采购人指定。

7、采购需求及服务要求:

(1)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白马湖渔政大队院内钢铁质小船一批(南侧2条吸螺船除外),由报价人自行勘察核算,按照废旧钢铁回收以吨位报价(计量以双方认可地磅为准)。

(2)所有标的物必须在院内经大型挖机销毁后,现场交货由回收方自行运出,期间产生的运输费、吊装费、挖机费等杂支,由回收方承担,实际所得收入进财政专户入账。

(3)报价以最高出价为成交方,报价人在成交签订协议时,成交方预交2万元协议保证金,在计量后作为货款结算,多退少补。

(4)报价供应商保证必须能够提供本比价表中要求的全部服务。

8、比价报价表的澄清及答疑

(1)任何对比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报价时间前三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包括邮寄、传真等)送达采购人,采购人对报价时间前三个工作日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邮寄或传真)。(逾期递交对比价采购报价表要求进行澄清的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2)供应商对比价采购报价表有质疑的必须在上述第1条规定的时间内一次性提出。

9、成交供应商确定办法:

本次项目确定成交供应商标准是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来确定。

10、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后,在全部服务完成后,实际所得收入由供应商上缴指定财政账户。

11、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必须按规定时间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与采购人联系签订合同,采购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12.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服务费壹仟元整,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

13、其它说明:

(1)此报价表务请各供应商用信封密封并在密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以邮寄方式递交报价表的供应商视同现场参加开标,认可开标结果。

14、本次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淮安市政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珠海路39号

联系人(质疑):钱刚堂   电话:13357974810

(2)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 淮安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联系人(技术咨询):李彬      电话:0517-86583165

联系地址:金湖县前锋镇白马湖集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