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什么是农村土地流转?我国农村土地实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我们讲的农村土地流转是指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是指在承包方与发包方承包关系保持不变的前提下,承包方依法在一定期限内将土地经营权部分或者全部交由他人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的行为。
2.农村土地流转有哪些法律规定?《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章第五节第32条至第43条集中规定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问题,另外,2021年1月26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1年第1号),此为当前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最重要规章。
3.农村土地流转应遵循什么原则?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农户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且长久不变,遵循依法、自愿、有偿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土地流转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流转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流转的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
4.土地流转有哪些禁止性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有“四不得”:土地经营权流转不得损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不得改变承包土地的所有权性质,不得改变农业用途,确保农地农用,优先用于粮食生产,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
5.土地流转由哪个部门管理?《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规定,农业农村部负责全国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的指导。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依照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同管理。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土地经营权流转及流转合 同管理。
6.土地流转需是否需办理登记?《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经营权流转期限为五年以上的,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土地经营权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7.农村流转土地委托有哪些要求?承包方自愿委托发包方、中介组织或者他人流转其土地经营权的,应当由承包方出具流转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的事 项、权限和期限等,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签字或者盖章。
8.对土地流转的受让方有哪些要求?土地经营权流转的受让方应当为具有农业经营能力或者资质的组织和个人。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享有优先权。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土地,受让方使用土地有“三禁止”:禁止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禁止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等;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受让方将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再流转以及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的,应当事先取得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
9.土地流转的方式有哪些?根据规定,承包方可以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其他符合有关法律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方式流转土地经营权。出租(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租赁给他人从事农业生产经营。入股,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者全部土地经营权作价出资,成为公司、合作经济组织等股东或者成员,并用于农业生产经营。
10.土地流转需要签流转合同吗?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应当与受让方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书面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将土地交由他人代耕不超过一年的,可以不签订书面合同。
11.承包方在哪些情况下可以解除土地流转合同?承包方不得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但受让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擅自改变土地的农业用途;(2)弃耕抛荒连续两年以上;(3)给土地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破坏土地生态环境;(4)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有以上情形,承包方在合理期限内不解除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的,发包方有权要求终止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受让方对土地和土地生态环境造成的损害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12.土地经营权流转,各方法律关系如何规定?承包方流转土地经营权的,其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不变。经承包方同意,受让方可以依法投资改良土壤,建设农业生产附属、配套设施,并按照合同约定对其投资部分获得合理补偿。土地经营权人有权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占有农村土地,自主开展农业生产经营并取得收益。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本集体经济组织备案,受让方可以再流转土地经营权。
13.土地经营权可以融资吗?《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承包方可以用承包地的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并向发包方备案。受让方通过流转取得的土地经营权,经承包方书面同意并向发包方备案,可以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担保物权自融资担保合同生效时设立。当事人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实现担保物权时,担保物权人有权就土地经营权优先受偿。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办法由国务院有关部门规定。
14.对工商资本流转土地有哪些特别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流转土地经营权,依法建立分级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核制度、风险防范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及时查处纠正违法违规行为。
15.土地流转纠纷如何处理?土地经营权流转发生争议或者纠纷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进行调解。当事人不愿意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问答
1.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的范围有哪些?(1)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2)因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包、出租、互换、转让、入股等流转发生的纠纷;(3)因收回、调整承包地发生的纠纷;(4)因确认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 (5)因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发生的纠纷;(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
2.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是否可以仲裁?
不可以。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3.处理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方式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处理主要有四种方式:和解、调解、仲裁、诉讼。
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向哪些组织申请调解?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和解,也可以请求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委员会调解。
5.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可以向哪些组织申请仲裁?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市、区)的土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农村土地仲裁委员会设置在县农业农村局。
6.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时,当事人如何申请仲裁?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仲裁申请书可以邮寄或者委托他人代交。仲裁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并提供相应的证据和证据来源。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
7.如何知道自己提起的仲裁申请是否得到受理?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5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8.申请土地仲裁要符合哪些条件?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系;(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4)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9.哪些人可以参加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家庭承包的,可以由农户代表人参加仲裁。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仲裁。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或者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
10.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有无时间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11.被申请人是否要提交答辩书?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书面答辩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答辩,由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记入笔录,经被申请人核实后由其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答辩书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答辩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12.提起土地仲裁后,会不会拖而不决?仲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应当自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60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长的,经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长,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
13.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可否申请强制执行?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14.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否向人民法院起诉?可以。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可以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15.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是什么意思?所谓发生法律效力,是指当事人就该纠纷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由仲裁书所确定,当事人不得就同一纠纷再次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也不得受理对该纠纷提起的诉讼;当事人应当根据裁决书所确定的内容行使权力、履行义务。承担义务的一方当事人在裁决书确定的期限内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16.当事人申请仲裁后能否选择其他纠纷处理方式?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根据和解协议做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申请。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以在规定时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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